第一條 根據陜西省企業文化建設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章程的有關規定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凡擁護本會章程規定,符合入會條件,自愿參加本會的單位或個人,均可向本會申請辦理入會手續。
第三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單位和個人,應當如實填寫會員登記表,直接送交或郵寄至本會秘書處。
第四條 單位或個人遞交申請表后,經秘書處審查,報常務理事會審核同意后,正式接受為本會會員。
第五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的,取消會籍:
(一)被本會常務理事會除名的;
(二)單位會員被撤銷、兼并的;
(三)拖欠會費一年以上的;
(四)長期不按要求參加本會活動的;
(五)自愿退會的;
第六條 秘書處建立會員信息庫,并向會員大會、常務理事會報告會員變動情況。
第七條 被本會接受為會員的,由本會秘書處發給統一制作的會員證。會員證應當妥善保管。會員證遺失或嚴重損壞,可向本會秘書處提出申請,由秘書處按原證號補辦。被本會取消會員資格的,應當繳回會員證;
第八條 會員應按時繳納會費,會費標準為:一般會員單位每年2000元;理事單位每年5000元,常務理事單位每年10000元。
第九條 會員應按規定每年一次清會費。
第十條 會員申請退會的,已繳納的會費不再退還。
第十一條 會員繳納的會費,可直接送交,也可郵(電)匯至本會專用帳戶。
第十二條 本會收取會費開具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。
第十三條 本會收取的會費應當按照《章程》和有關財務制度嚴格管理。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挪用。
第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本會秘書處。
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實行。